咨詢熱線:020-82006367
廣州市政府11月9日召開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提前執行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工作方案》(簡稱《方案》),將按程序向省政府報批,預計從2019年3月1日起提前執行輕型汽車國六(b階段)排放標準,為打贏藍天保衛戰提供保障。
有關研究表明,機動車排放分別是廣州市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和PM2.5的第一和第二大來源,占比分別為49.4%和16.3%。打贏藍天保衛戰,必須進一步嚴格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與執行國五排放限值相比,輕型汽油車執行國六(b階段)排放標準,每輛汽車污染物排放可降低約一半;輕型柴油車執行國六(b階段)排放標準,每輛汽車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可分別減少81%和33%。
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珠三角等區域不遲于2019年7月1日實施國六排放標準。廣東省也部署廣州、深圳兩市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前執行。今年5月上旬,廣州市環保局已就提前執行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政策文件公開征求了各方意見。此次審議通過的《方案》采納了部分公眾意見,將原征求意見稿中執行國六標準時間節點“2019年1月1日”順延2個月,并對3月1日之前已購買或已從外地轉出國五標準汽車辦理登記的過渡期適當延長。
廣州市已于今年9月全面供應國六標準車用柴油,并計劃從12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Ⅵ標準車用汽油,為提前執行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提供充足的燃油配套保障。
廣州市政府將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41號)有關要求,將《方案》報請省政府審批。
具體而言,本《方案》僅要求新車和外地轉入廣州的二手車執行國六標準。即僅針對辦理新注冊或者轉入登記的汽車,而在廣州市內部流轉過戶的二手車(流轉前后車牌均為“粵A”)不受環保標準限制。已經注冊登記的舊車并不受影響,可以照常使用。這意味著,執行國六標準以后,外地的國五標準輕型汽車就無法轉入廣州了。但廣州市的二手車在市內流轉(流轉前后均為粵A車牌)不受環保標準影響,還可轉到未限制國六標準以下輕型車轉入的地區。
值得注意的是,廣州市此次執行國六排放標準僅針對總質量不超過3.5噸的輕型汽車。重型汽車(總質量3.5噸以上)仍執行國五排放標準。
根據國家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規定,全國最遲執行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起執行相對寬松的“國六a階段”標準,2023年7月1日起執行較嚴格的“國六b階段”標準。記者了解到,各大汽車廠家推出的國六標準車型幾乎全部直接達到“國六b階段”要求。至2018年11月1日,已有554個車型在生態環境部“機動車環保網”辦理了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其中553個車型已達到“國六b階段”標準。